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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总局北京工商行政总局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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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72北京工商总局北京工商行政总局核名 
品牌: 北京局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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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0-12-2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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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总局北京工商行政总局核名,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北京工商总局北京工商行政总局核名19910727260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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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这七条来看看

  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基本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有以下七条,和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一、具有法人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股东人数有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要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


  三、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交付的股金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成立公司的,由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在由有关部门通过核准之后向社会招股,公开募集。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五、公司股份不能退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是不能退股。


  六、公司账目须社会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公众公司,上市公司须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以便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公开其公司基本信息。


  七、公司设立、解散手续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解散都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以上是的小编整理的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访问官网或联系客服,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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